《政治经济学(马克思)实现论与社会必要劳动决定价值》\n 说明:实现论一般是指社会总产品实现理论(再生产理论),而价值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属于价值决定理论,二者是相互关联但分属不同板块,很多教材会放在一起分析。\n \n一、价值决定:商品价值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\n \n1.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定义\n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,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,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。\n \n- 个别劳动时间:单个生产者生产商品耗费的劳动时间,不决定商品价值;\n\n- 商品价值量,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,不是个别劳动。\n\n- 劳动生产率越高,单位商品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越少,单位价值越低;价值量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成正比,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。\n \n2. 核心含义\n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;社会必要劳动,是价值的内在尺度。\n这是价值规律的基础。\n \n二、实现论(社会总产品实现理论,再生产理论)\n \n实现论研究:社会生产两大部类的产品价值如何补偿、实物如何替换,也就是生产出来的商品能不能卖出去(价值实现),再生产所需要的生产资料、消费资料能不能买到(实物补偿)。\n \n两大部类划分\n \n- 第Ⅰ部类:生产资料生产\n\n- 第Ⅱ部类:消费资料生产\n \n社会总产品价值构成:c+v+m\n \n- c:不变资本(转移过来的旧价值)\n\n- v:可变资本(劳动力创造的新价值,工资)\n\n- m:剩余价值(劳动者创造被资本家占有的价值)\n \n和“社会必要劳动决定价值”的关联\n \n1. 价值决定是实现的前提\n商品要能够实现(卖掉、价值得到补偿),商品必须按照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进行交换。\n如果单个生产者耗费的个别劳动 > 社会必要劳动,多出的劳动耗费不被社会承认,这部分劳动无法实现为价值;\n如果个别劳动少于社会必要劳动,生产者可以获得超额收益。\n\n2. 实现过程检验社会必要劳动\n社会再生产实现,不仅要看单个商品生产耗费的劳动,还要看社会总劳动分配比例:投入某部门的总劳动量,是否符合社会对该类商品的总需求。\n \n这就是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:社会为满足对某种产品的需要,按比例分配给该部门的总劳动时间。\n若某部门生产总量超过社会需要,即使每件商品生产耗费符合第一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,部门一部分产品仍然无法实现价值,商品只能低于价值出售。\n \n简单再生产实现条件(核心)\n \n基本条件:\\boldsymbol{Ⅰ(v+m)=Ⅱc}\n引申条件:\nⅠ(c+v+m)=Ⅰc+Ⅱc(全部生产资料的价值补偿+实物替换)\nⅡ(c+v+m)=Ⅰ(v+m)+Ⅱ(v+m)(全部消费资料的价值实现)\n \n扩大再生产前提条件与实现条件在此基础上增加资本积累。\n \n三、一句话总结\n \n价值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,回答价值“怎么形成、大小多少”;实现论回答:已经形成的价值,在社会再生产交换中能不能得到实现。第二种含义社会必要劳动,把价值决定和价值实现统一起来。\n🌵🎋🌲🌾🌳🎍🌴🌺🌿🌸\n#魏船长#政治经济学#价值的决定